从山东省保监局获悉,截至去年底,全省已有3115个行政村的135万农户参加了“治安保险”。
所谓“治安保险”,是由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协调,商业性保险公司参与,由农户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治安管理费用,其中分出一部分作为保险费交给保险公司。当 农户家庭财产遭受盗窃等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一部分作为村里聘用保安人员等支出。
据介绍,“治安保险”有效解决了基层治安管理“缺钱办事、无人管事”的难题,为解决基层治安承包人赔偿能力不足问题提供了保障,同时也拓宽了保险市场,促进保险业务向农村、社区市场渗透。
目前,“治安保险”仍在山东省农村地区进一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