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主页>保险>财险>文章内容
 
江西车船税“捆绑”交强险
2008-04-23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点击:
 
 

  《江西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实施。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支付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暂按5%计算。

  据悉,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收代缴车船税的适用范围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向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应税未税机动车辆。

  机动车在购买交强险时按一个年度计算车船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新购置的机动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船税从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的当月至有效期截止日的当月,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责任编辑:明月
 
  相关文章
·江西车船税“捆绑”交强险
·见费出单制度将在沪实施 险企有望夺回车险
·安华农业保险拟筹建青岛和辽宁分公司 
·保险行业:产险增长但盈利能力面临挑战 顶
·车险不能"通存通兑" 今年三季度能解决 
·平安高管千万年薪,交强险再起风波 
·王毅履新中信保 人保财险总裁虚位以待 
·车主不满保监会答复 欲向最高检反映 
业界资讯 更多>>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筹
·平安保险重心渐移上海 
·韩三星生命保险总裁接任
·渤海保险再拓责任险创新
·见费出单制度将在沪实施
·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
·广东医保转移新突破 离
·外资险企再现扩容潮  
·应对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
·五家保险分公司获准筹建
保监会 更多>>
·保监会:不得拒绝或拖延
·保监会颁布健康保险统计
·安徽保监局继续深化行政
·青海保监局全面部署2008
·保监会发布报告:险资运
·保监会酝酿引入“不可抗
·教育部 财政部 中国保
·吴定富:以保险为着力点
·保监会:明确险企法人机
·保监会加大反洗钱力度
案例 更多>>
·自杀案首判中的“意外”
·存单变变保单 客户告银
·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
·病人未痊愈被赶出医院 
·保险案例:青霉素过敏算
·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
·车祸死者是“无名氏”
·夫妇制造诈死骗保案 妻
·患重型乙肝遭拒赔 保险
·被保险人“自杀”为什么